党(校)办是负责学校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
二、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信息调研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党委及行政工作总结和计划、综合性报告、领导讲话等材料的撰写工作,参与学校专项材料的撰写;
四、负责学校各类规章制度的组织制定工作;
五、负责各类外来公文的处理和相关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
六、负责学校公文的发布、审核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内控工作办公室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学校内控管理工作;
八、负责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会议的安排服务、记录及纪要整理以及会议精神和要求的检查督促落实;
九、负责学校信访工作;
十、负责学校印章、介绍信和领导名章的管理以及二级单位和部门印章刻制的审核及使用的监督;
十一、负责学校文件保密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对外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公车管理、维修保养和调度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节假日和日常值班的安排工作,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十五、负责学校报刊、杂志征订及机要邮件的邮发工作;
十六、负责学校场地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学校文明创建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