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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工作职责
2023-11-10 16:57  


  党委宣传部是负责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宣传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宣传计划;

  三、负责组织和开展理论学习与研究、时事政策教育活动;

  四、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督察工作;

  五、负责协助校党委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的领导;

  六、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七、负责校园文化的宏观管理,突出精品战略,组织策划重大校园文化活动;

  八、负责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和统筹校报、广播等媒体和宣传阵地;

  九、负责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十、负责江西省民办高校德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联系方式:

部长(新闻发言人):0791-88139677

副部长(电视台台长:0791-88138811

副部长:0791-8813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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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邮编:330098) 

电话:0791-88136666(党办) 0791-88136156(组织部)0791-88138898(宣传部)0791-88136859(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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