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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1-04-15 22:43  

各级党组织:

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拟定2021年5月中下旬召开。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要求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应当有代表名额,党代会代表由指定代表和推选代表组成。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共117名。其中指定代表18名,推选代表99名。代表构成既要体现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要求,又要考虑到党代会的特点。其中,中层党员干部以上代表占代表总数的40%左右,教学、科研一线教职工党员代表不低于50%,学生党员代表10%左右。要有适当比例的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校级以上先进模范代表。每个支部至少有一名党代表。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由校党委根据所属各二级党组织正式党员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表附后(详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学校忠诚学校,在学校事业的改革发展中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师生的拥护。

4.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4月20日前完成)

各二级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和支部书记会议,对本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二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员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组织观看《换届纪律“九严禁”》等相关教育警示片,引导党员干部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和纪律防线。在此基础上,根据分配的代表候选人数和有关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由选举单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4月23日前完成)

各级党组织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对照代表条件,按应选代表120%提出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二级党组织要建立监督小组,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成立考察小组,对预备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经学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校党委会审查同意后,预备人选即为正式候选人。

3.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4月30日前)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应选代表120%进行正式选举。选举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形成《关于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报告中要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代表选举的办法、当选代表的结构类别、代表获得票数及当选情况等,并填写《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基层党支部推荐校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票数统计表》《出席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推荐代表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4.选出的代表名单,于4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二级党组织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将责成相关党组织重新选举;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将责成相关党组织撤换。资格审查通过的代表,经校党委审批后获得正式资格。学校建立选举工作监督队伍,加强对选举工作的过程监督,为开好校党代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四、注意事项

1.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2.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报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疾病而导致不能代表本人意志的;

2党员中因其他特殊情况等,本人明确不能参加的;

3工作调动、自动离职、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和已经毕业按照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4.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视为当选。如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数相等难以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五、其他

1.党支部党员人数只统计正式党员人数。

2.以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所有上报的材料纸质版均须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电子发至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jxutzzb@163.com)。

3.请近期密切关注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专题网站,及时下载相关材料。

4.预备党员可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学习,接受教育,但不参加推荐提名。

5.二级党组织组织员要对本选举单位正式党员情况和党员外出情况认真摸底统计,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召开党员大会前,对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及时进行报批。

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二级党组织要把选举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遵守换届各项纪律,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校党委。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附件1.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基层党支部推荐校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票数统计表

3.出席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中国共产党江西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推荐代表信息汇总表

5.相关材料参考范例(报告、议程、选票、横幅等)

 

中共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附件2.初步人选票数统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相关材料参考范例(报告、议程、选票、横幅等).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推荐代表信息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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